“作者已死。”——罗兰·巴特
借用了我喜欢的乐队的名字作为标题。
本文旨在探讨文学作品的艺术性,探究何种结局才是“艺术的结局”,以及探讨作者与读者在文学创作中所扮演的角色。
本文讨论了巴特、拉康的部分理论。
此文包含对《恋语轻唱》的部分剧透,看了的放心看,没看过的可以左转先补番,很推荐看。
“包饺子”,还是各自精彩?
“当她在你的记忆中活过来,成为一个独立于你的人时,你就开始爱她了。”——《三体》
写这篇文章的动机是看了《恋语轻唱》。番有点意犹未尽,于是看了漫画,但是还没看完就有点不满意。
此处的不满意不是简单的对剧情的不满意,而是它“不艺术”。
《三体》有提到过,文学作品的人物(如安娜·卡列尼娜)是从作家的精神子宫中生产出来的,作家在生成人物之后的唯一任务就是“偷窥他们的生活”。他的意思是:一旦人物被塑造,那么故事的发生就是必然的,作家无权改动其走向。我认为这句话在文学上是合理的: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的结局。宝玉一定会出家,黛玉一定会泪尽而逝,宝钗也一定等不到不属于自己的宝玉。曹雪芹设下的所有伏笔在此刻全都化作利箭,目标是那个看似未定的结局。所以红楼梦的续作是不违和的,因为高鹗(假定是他,又或者是其他人)也如曹雪芹一样,只不过是在偷窥这些人物的结局,而结局只有一种。
《恋语》的结局正因如此,让我感到“不艺术”。在番剧的 11 集,我以为志帆和亚季会是人生有梦各自精彩。我记得那一句话是“我们都有了各自的乐队。”意思是回不到从前了,我们的身边都有其他人了。(此处剧透是:志帆喜欢亚季,而亚季喜欢的是依,但是后者并不喜欢她。)
我一度以为这将是结局:两个人在文化祭上各自与自己的乐队献唱,在欢呼声中告别过去,就此错过,各自精彩。但作者让她们重归于好了。
作为读者的我拍手叫好,这才是每个人都不受伤的结局。作为观者的我无法接受,因为这是不艺术的,是没有断臂的维纳斯。
亚季最后认清了自己对依的感情不是喜欢,这样的转折在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但与后文的和志帆重归于好一结合,就显得唐突了,这完全是为了圆而圆的临时举措。读者和观者开始在脑海里掐架。艺术到底是什么?是不是让人们喜闻乐见的、包饺子的才是艺术?
我要指出:合理的结局才是好结局,才是符合艺术性的,哪怕它不受众人的喜欢。
或许有人会以“大众喜欢的才是艺术”反驳我,但我认为在这个语境下使用它,是对这句话的误解。理由如下:
- 本文首先提出一种概念:工业艺术。 即流水线上生产的爆红品。在社会学上有种概念叫做文化工业,它指出艺术的本质是“异质性”与“主体性”,而爆红作品的本质是“同质性”与“标准化”。这些爆红的“工业艺术”不是因为它是艺术所以人们喜欢,而是因为它有艺术的某种特质才被喜欢。工业艺术的特点是同质化、制作简单。同质化是因为它们都经过调研,根据大众的爱好来制作;制作简单意味着试错成本低,批量生产边际效用高,如果爆火那么利润巨大,如果没火也不过是小损失。
- 本文指出,工业艺术之所以被喜欢,是因为它本就是“投其所好”的产物,是先射箭后画靶。 这里要区分真艺术和工业艺术:真艺术是创作者具有表达的冲动,将符合艺术的内容展现,最终得到认可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艺术审美;而工业艺术是知道大众的喜好,从而根据喜好来制作的产品。前者是先有因,后者是先有果。
- 何为真艺术?本文提出:经受时间考验而仍然为人喜爱的,就是艺术。 维基百科对艺术的定义如下:艺术是通过塑造形象来反映现实但比现实有典型性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以情感和想象为特性的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人类精神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艺术通过审美创造活动表达思想情感、再现客观世界,满足人们的精神审美需求,在想象中实现审美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对象化。这正好佐证了我的观点:艺术是人对美的真正追求,这体现在经历漫长时光还能受到喜爱。
- 那为什么有些前卫作品也能称之为艺术?本文提出:我们能欣赏前卫作品,恰是因为我们接受了经受时间考验的艺术的教育。 艺术欣赏必定是有门槛的,我们必须承认理解艺术需要学习。我们之所以能接受一个怪异的作品,是因为它本身要么是对原有艺术的致敬,要么是对原有艺术的反叛。我们或是欣赏其致敬,或是欣赏其反叛,但这都有一个前提:我们接受了原艺术的教育。如果没有这层教育,我们甚至看不懂它的反叛。
- 人民的审美是流动的。 我们觉得某个爆品很洗脑,但当所有音乐都是这个味道,新鲜感褪去之后,它就不再是我们喜欢的了。但如果有一首歌,能经久不衰,让你在任何时候想起都认为很好,那就是一件艺术品。人民的审美会变,在这股浪中留下的就是金子。我们现在也许找不到民国大街小巷都有的言情小说,但每个人聊到鲁迅都能说几句——这就是艺术。具有艺术性的作品是超越时代的。
- 这是一个闭环: 经受检验的经典 --> 培育了人们的审美和教育 --> 使人们有能力识别并接纳新的前卫艺术 --> 前卫艺术与大众审美在时间中淘洗 --> 大浪淘沙后留下新的经典
我们再回到《恋语》。为什么我觉得结局不好呢?因为它的结局正好是喜闻乐见的“包寿司”,却完全没考虑人物本人的想法。
设想你是亚季,你真的会在短时间内突然认为自己对依的感情“不是喜欢”,然后接受喜欢自己的志帆吗?对于在感情上持理想主义的笔者来说,这完全是不可能的。如果这能被接受,那么未希对姐姐的感情呢?虽然这条线也很唐突,但在短时间内杀出来的某个学姐,只被当作朋友的学姐跳出来说喜欢你,让你改掉从初中开始就对姐姐有的感情,转而和学姐在一起,如果是你,被天意爷这么搞,你会不会喊冤?
作为读者的我乐意看到大家都幸福,但作为观者的我提出质疑:这样真的是幸福吗?还是对笔下人物的不尊重?
也许作为这篇文章的读者,您没有任何感觉,但如果语境是包办婚姻呢?作者就是这个包办者。我无法接受自己的感情被轻描淡写的抹掉,我也无法接受命运安排给我一个学姐,让我放弃对姐姐的感情。
行文至此我的结论是:强行“包寿司”的结局,是对作品内人物本身的不尊重,就像是作者给从自己精神子宫中生出来的孩子们张罗包办婚姻。
但正如我说的,我希望所有人能幸福。所以我也感谢作者给她们的好结局,就让艺术结局留在我的脑子里吧。在梦里,昔日的朋友告别旧时光,在各自的未来里面追忆现在,在不同的地方发出共同的感慨:“那是一段小有遗憾的幸福时光。”
作者与读者——谁掌权?
这就又到了下一个论题:作者和读者,究竟都在文学创作中担任什么角色?
本文指出,文学的创作由作者与读者一同组成,缺一不可。作者的任务是叙述,而读者的任务是解释。有趣的是,二者只能有一个活着。
罗兰·巴特在《作者之死》中写道:
巴尔扎克的中篇小说《萨拉辛》谈到了一位装扮成女人的被阉割男人,他写有这样的句子:“那是一位女人,她经常突然露出惊怕,经常毫无理智地表现出任性,经常本能地精神恍惚,经常毫无原因地大发脾气,她爱虚张声势,但感情上却细腻而迷人。”
是谁在这样说呢?是乐于不想知道以女人身相出现的那位被阉割男人的小说主人公吗?是巴尔扎克本人因其个人经验而具有女人的哲学吗?是宣扬女性“文学”观念的作者巴尔扎克吗?是普遍都有的智慧吗?是具有浪漫色彩的心理吗?人们将永远不会知道,其实在的原因便是,写作是对任何声音、任何起因的破坏。写作,就是使我们的主体在中销声匿迹的中性体、混合体和斜肌,就是使任何身份——从写作的躯体的身份开始——都会在中消失的黑白透视片。
情况大概总是这样:一件事一经叙述——不再是为了直接对现实发生作用,而是为了一些无对象的目的,也就是说,最终除了象征活动的练习本身,而不具任何功用——那么,这种脱离就会产生,声音就会失去其起因,作者就会步入他自己的死亡,写作也就开始了。
只有作者死了,读者才完成夺权。
本文认为,作者有表达的想法,于是创作作品,而作品是无法脱离时代的,因为它事实上是对时代碎片信息的整合,而作者的任务是叙述。正如巴特指出的,写作的过程其实包含信息的损失,一如摄影必定会导致信息丢失。
那么作者就是这个系统中的大他者,就是这个故事的神吗?并不。作品的创作,就是诸神的黄昏。拉康认为,大他者就是语言、法律、符号秩序的总体,是那个决定了我们该如何说话、如何思考的“终极裁判者”。而身在局中的作者永远无法拿到所有信息,这意味着他不是最大的威权者。
那么谁是弑神的人呢?这个人应当掌握所有信息,他的行为只是在做一件事:信息收集。他就是读者。此处的读者指的并非是某个特定读者,而是一个群像,他(读者)没有偏见,不傲慢,他只是看着这一切,我更愿意称他为——观者,也就是我上文提到的“观者”。
“读者的诞生应以作者的死亡为代价来换取。”
到此可以下结论:我当然乐意看到作者的、官方的美好结局,哪怕它不艺术。因为作品产出的瞬间,就是作品脱离作者控制的刹那。我阅读这篇作品的瞬间,就是我成为演绎者的起点。
永远是深夜该多好。
因为这个夜晚的故事是属于我的。
结尾致谢:🧐同学。因为他想要我的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