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士的礼物

背景

当时是第一次看三秋老师的书,很震撼!是我心中的意难平。
26/5/8

正文

贤士的礼物。
一对情侣为了赠送对方礼物而撒下谎言。
卖出寿命的人与卖出时间的人的救赎。
代入感很强,我在这里 三个小时体验了我当时将近三年心路蜕变的全过程。
由期望 期盼 到死心绝望。
是宫城教会我去爱。
哪怕只剩三日,我也愿与你共享这份幸福。
我不愿活在没有你的世界。
我想到了《可塑性记忆》和《胰脏物语》。二者都教我 人生短暂 要在每一段旅程中珍惜遇到的身边人。
而本作却更侧重如何爱。哪怕是三日的时光,我也愿意与你度过,而不是没有你而浑浑噩噩。
但本作品依然有不足。个人认为在情感爆发处应该加多一点描写而且太短了根本不够看!

在b看到大佬的观点:死亡令生命更有价值。
的确。因为生命总有逝去的一天,我们才回去珍惜。
所以才有死前的人更珍惜生命这样的事情吧。死亡临近的时候,我们才更明白生命。
唯有知死,才更能知生。

2023年10月6日

喀秋莎

背景

这是当时为了参加中学生作文大赛写的文章。三年前了,感慨万千。
是为记。26/5/8

正文

教会我唱喀秋莎的人死在了1991年的冬天。

邻家的老人死了。
老人姓苏,生前是个爱唱歌的人,但几乎没有人喜欢听。
作为为数不多的他的朋友,我觉得有必要写下他的故事,让大家知道他:即使孤独,也唱着属于自己的歌。
我和他认识许多年了,具体的时间已然淡忘,只记得相遇时他看起来还不是那么地老。他幽默,风趣。他有几个儿子,但没人照顾他。他孤独地生活,但他并不因为孤独而寂寞。
老苏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唱歌。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每当太阳升起,那金色的圆盘从黑色的海水里升起时,我们总能听到他浑厚的男中音从打开的窗户里传出。他的歌声有种异样的美感,但大家似乎都不太喜欢:大家一致认为他大清早唱歌的行为是扰民,并聚集在一起声讨他。
但他没有理会,仍然唱着他的没人听过的歌。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我是为数不多的他的朋友。每次来到他家,他总是热情招待我,与我谈天说地,我们几乎无话不谈。
当然,他也教我唱歌。
朋友,你能想象吗?他迎着朝阳,从桌上那本小笔记本旁边拿起手风琴,高声唱着属于他的歌。这场景烙在了我的心里,再也无法忘却了。
我也是这才知道,这首曲子叫《喀秋莎》。

渐渐的,老人一天天老去,精神也有点失常。
他开始胡言乱语,变得易怒暴躁,不再像以前那样温和、风趣,而几乎变成了一个疯老头。我和他的交流也越来越少,变得不投机,并演变为争吵。终于在某一天,他关上了窗户,我再也没有去过他的家,也再也没听到过他的歌声。

那是1991的冬天。那个早上,几辆车呼啸而来,几个人进入了老人的家,开始一件一件地将物品往车上搬。
我挤进围观的人群,低声问着旁边的人:“他们是谁呀?”
“老苏的儿子呗。”
“老苏的儿子?”我心里感觉不对,连忙追问,“为什么现在来?”
“死了呗。给他送葬来的。”
我的心突然一紧,似乎有一个冥冥之中的声音呼唤着我。
顾不得那么多,我拨开人群,冲进老苏的家。
进入老苏的房间,因为搬掉了家具,让这个本就没什么生机的房间更空旷了。映入眼帘的是窗前的小桌,那桌上放着两样东西:手风琴和那一本笔记本,上面附了一张纸条,写着“打开”,仿佛是等待着我的到来。
翻开那泛黄的书本,映入眼帘的是那喀秋莎的歌词。但在歌词之下,多了一行字: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

教会我唱喀秋莎的人孤独地死在了1991的冬天。
但喀秋莎,那孤独的、不被理解的喀秋莎永远不会死去。
“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

2023年2月19日

无题2022

##背景
不记得是哪个日子写的了,便签只剩下归档。
26/05/08

注意

包含对《中二病也要谈恋爱》、《这是你与我最后的战场,亦或是世界起始的圣战。》、《终将成为你》的大量剧透。
我自己都不敢再读一遍的羞耻文章。

正文

这几天一直在看番,趁开学前的这一天整理了一下思绪。

首先是《中二病也要谈恋爱》
这部番我看到的是六花的成长过程,七宫的释然,勇太的不离不弃。
勇太本想从中二病毕业,但为了六花,他捡起了曾珍爱又曾丢弃的东西,陪伴六花,包容六花。
七宫本喜欢勇太,但在力量和勇太间,她选择了力量,错过了勇太。“如果我那时握住的不是硬币,而是勇太的手……”那么陪在勇太身边的或许就是七宫。但他们终归错过,而七宫的释然也更让人心疼。
至于六花,她用中二病包住自己,但人终归要长大,从中二病毕业,破茧,也是成长的一部分。这是她的成长,勇太给的戒指或许会吸收邪王真眼的力量,但这或许就是成长。
这是一部令人感动的番,令人难过,但也充满感动。

再是《这是你与我最后的战场,亦或是世界起始的圣战。》
我看了之后直接去看完了正在连载的原著,并且现在也在期待下一卷。
说实在的我其实只是觉得狗粮甜……
但是这个世界观也蛮震撼的。
有特异能力的“星灵使”被当做异类,科技和星灵为了仇恨而互相残杀。
而男主伊思卡希望和平,这或许也是女主爱丽丝喜欢他的原因。
相信他们可以创造一个和平的世界。

再是我今天看的《终将成为你》
这是一部百合番(我觉得是天花板级别),它里面有许多人物值得挖掘。
首先是女主小糸侑,侑是一个温柔的人,她不知道“喜欢”是什么,她认为不会再喜欢谁,但是学姐七海灯子出现,她陪伴学姐,不离不弃,也逐渐喜欢上学姐。但她不敢说出口,许多次到嘴边的喜欢也只能咽下去。“我不会喜欢别人,也不会喜欢学姐。”
她与学姐这么约定,但这是一个谎言,她早已不知觉中喜欢上学姐。(她的温柔真的太戳我xp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太喜欢她了!)
再来说说灯子的好朋友佐伯沙弥香,她曾被她的学姐掰弯,但是那个学姐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却(或许?我没有看沙弥香的外传,等什么时候看完外传或许会再写)掰弯了她,在她高中第一天,她遇到了和她一样优秀的七海灯子,一见钟情。但她知道灯子不会喜欢别人,所以她只是陪伴在灯子身边,这样就是最接近灯子的人。她一直在等,但是她没有迈出那一步,她等过了头。不过,她在漫画最后放下了灯子,找到了新的人。沙弥香也是一个很温柔的人!
“平行线相交的代价,是背道而驰。”
还有重量级灯徒子——七海灯子
这可是要着重讲讲的人。
先讲讲撒糖的剧情,她在没和侑交往的时候就各种撩,甚至直接a上去,令我叹为观止,这也太离谱了啊喂!
再来讲讲她的人格。
她小的时候因和姐姐猜拳,赢了姐姐,姐姐去买水的时候却意外车祸去世,从此她期望成为姐姐,用开朗的人格挡住弱小的自己。她在所有人面前保持完美,只在侑面前袒露自己弱小的一面。她希望成为姐姐,姐姐未完成的事由她来做。
因为姐姐去世这件事,她的爱情观被扭曲,她认为“喜欢”是束缚的词语,“喜欢”只是喜欢这个时候的别人,这就是束缚。所以她会喜欢谁都不喜欢的侑。但她的这种观念却让侑把喜欢一次一次藏在心底,因为侑的温柔不希望灯子受到伤害。这也就是我说的“大刀”,在侑表白时灯子对着侑道歉(因为灯子怕她使侑感到疲惫),而侑却以为是拒绝。(我当时看的时候真的差点哭的要死)
但是最后,她明白了,“喜欢”并不完全是束缚,因为会有人喜欢她的全部。
她最后和侑在一起了。

结语
说实在的,我看番蛮挑剔的,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口味究竟如何。
但是如果是我真的选择了番,那我就会很认真地看完。有的时候我甚至会自己代入,体会人物的思绪。可能也如此,我看完番的时候无论喜剧还是悲剧我都会觉得有股失落的感觉,总感觉缺了什么。
我现在明白了,缺的其实是我的感想。
看番何尝又不是我内心的体现呢?
如果这一部番缺少了主人公的感情,那么也不会是好番了。
我的感情,正也是“我”这部番的灵魂。

我对现实的某些失落,有时也能在番剧中得到。
寒假作业中有一篇要求写中考作文,但是我看到了浙江2021高考作文“得与失”,就写了,说起来好像也是这次写这个的伏笔呢。
得到和失去,我认为都是成长的重要部分,我们失去的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回馈给我们。番剧就是一个回馈给我的方式。它让我捡回了某些丢失的东西。
一部番,一部漫画,一部小说,就是一个个世界,它们是这个名为失落的夜空中的星星。即使夜很暗,我依然会选择前进,因为有星星为我指引方向。

今天先写到这里罢,如果我以后看了别的番,我会再写。
这只是我浅浅的思考,写给自己看。不足也望指出。
或许也是为了减轻看完每一部番的失落。
总之,谢谢你看到这里。